一、竞赛日期与地点
日期:2021年12月24日-2022年1月1日
地点:云南省怒江州泸水市
二、竞赛项目
(一)挑战赛
男子单人皮艇、男子单人划艇、女子单人皮艇、女子单人划艇
(二)长距离赛
男子单人皮艇、男子单人划艇、女子单人皮艇、女子单人划艇
(三)短距离赛
男子单人皮艇、男子单人划艇、女子单人皮艇、女子单人划艇、4人橡皮艇(每条艇不少于1名女性运动员)
(四)极限皮艇
男子单人皮艇、女子单人皮艇
三、参赛资格
国家皮划艇队、各省市皮划艇专业队。参赛运动员和教练员为中国皮划艇协会有效注册运动员和教练员,均需完成反兴奋剂当年年度教育培训和考核。
四、竞赛办法
(一)本赛事执行中国皮划艇协会审定的2019版《国际皮划艇联合会——皮划艇竞赛规则》。
(二)成绩排名:所有项目组别均以完成比赛的时间及判罚判定成绩,用时短者,名次列前。
(三)所有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均可以兼项4人橡皮艇的比赛。
(四)四人橡皮艇每队至少包含一名女性运动员参加。
(五)出发顺序:挑战赛及皮划艇短距离赛各运动员出发顺序由赛前技术说明会抽签决定;皮划艇长距离赛采用分组统一出发的办法。
(六)比赛检录:各参赛运动员正确穿戴好防水服、救生衣、号码衣、头盔、防水裙、带好身份证,根据所参加项目的竞赛时间,在比赛前30分钟内到指定检录处进行检录。
(七)计时办法:本次比赛采用电子计时。
(八)比赛器材:单人皮划艇由各运动队自行准备,混合四人橡皮艇由组委会统一提供。各参赛运动员及团队需自带桨、救生衣、头盔、防水服、防水裙等,规格需符合国际皮划艇联合会竞赛规则要求。
(九)参赛服装: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穿着在协会备案的比赛服参赛。
(十)抗议与申诉:赛事成绩公布后,如有异议,须在赛事成绩公布1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申请并提交申诉费1000元人民币。如申诉成功,申诉费退回;申诉不成功则不退还申诉费。
(十一)补充竞赛细则将在赛前技术说明会进行通知。
五、参赛办法
(一)各参赛单位向中国皮划艇协会提交报名表进行报名。
(二)本次比赛在开放的、具有流速的怒江进行,参赛运动员必须能够在不借助任何漂浮物的情况下游泳200米并熟练掌握爱斯基摩翻滚。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方可参赛。
(四)各参赛队需于赛前抽签会三小时前对本队的参赛报名进行最后确认。
六、报名报到
(一)各单位报名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中国皮划艇协会邮箱:chncanoe@hotmail.com。
(二)运动员报到时间:2021年12月24日。
(三)报到地点:云南省怒江州外滩假日酒店。
(四)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报到。
(五)按照云南省关于新冠肺炎防控规定,参赛运动员需在手机申请“云南健康码”,运动员需提供赛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本次比赛暂不接受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运动员报名。
七、竞赛日程
注:具体比赛项目安排会根据电视转播计划做相应调整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各单项前三名颁发奖牌;各单项前八名颁发获奖证书。
(二)比赛结束后现场颁奖,所有获奖运动员必须参加颁奖仪式。
九、技术官员
(一)技术代表、仲裁、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和水上救援人员等主要技术官员由中国皮划艇协会选派,名单另发。
(二)技术代表、仲裁、裁判员、水上救援人员等技术官员的差旅费、食宿费、及酬金由组委会负担。
十、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工作职责范围按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处罚办法
在比赛期间出现下列问题之一,工作人员及裁判员有权中止选手参赛,取消其所有项目的比赛资格。赛后由组委会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违规人员取消比赛成绩、禁赛1—2年及终身禁赛等处罚,并报请中国皮划艇协会追加处罚。
(一)以虚假年龄或虚假身份报名;
(二)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指挥,干扰比赛秩序,聚众闹事、打架斗殴等;
(三)出现不文明行为(如在比赛场地任何区域随地便溺、乱扔垃圾等);
(四)其他违反赛事规定及影响社会安全的行为。
十二、赛事变更与取消
为确保赛事安全,组委会拥有未经通知参赛运动员更改赛事路线、距离的权利。因政府要求或疫情熔断机制,以及在极端自然环境条件下(大雨、泥石流、大风暴、泄洪等)赛事组委会有权推迟比赛,及取消比赛。
十三、保险
本次比赛所有参赛人员先自行购买不低于30万元的保险,赛事组委会同时也会为所有参赛人员和工作人员提供保险。保单以报名信息为准,信息有误导致无法投保的,比赛中发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十四、疫情防控
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和属地政府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属于中国皮划艇协会。
附件:
1.参赛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