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2018年1月13至16日
地点: 贵州省六盘水国家生态型多梯度户外运动基地
二、竞赛项目
男子皮艇
男子单人皮艇:12公里、1000米、500米、200米、四项全能
男子划艇
男子单人划艇:12公里
女子皮艇(199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运动员)
女子单人皮艇:12公里、1000米、500米、200米、四项全能
女子划艇
女子单人划艇:12公里、1000米、500米、200米、四项全能
男女混合双人划艇(跨项运动员):2000米、1000米、500米、三项全能
三、参加单位
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海军、武汉体育学院和其它特邀单位。
四、参赛办法
(一)运动员报名必须持有有效的中国皮划艇协会颁发的运动员注册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作为特邀单位除外)。
(二)所有运动员必须参加所报组别所有距离的比赛。各距离在全能成绩中权重相同。
(三)每单位各项目报名艇数不限。
(四)各单位可以联合组艇。
(五)1996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出生的)以前出生的女子运动员可以参加女子皮艇项目的比赛,其它年龄组的女子运动员只能参加女子划艇项目的比赛。
(六)各单位须对各自报名参赛运动员的健康状况和游泳自救能力负责。在报到时需向组委会提交:
1、运动员的200米游泳自救能力保证书(有运动员本人与主管教练签名)。
2、全体运动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复印件即可)。
3、医疗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
(七)比赛艇、桨和艇的加重物自备。
(八)各单位的比赛服装必须统一。各单位比赛服装的颜色和标志须在运动员年度注册时报中国皮划艇协会注册、批准。不得使用未经注册和批准的比赛服装参加比赛。联合艇必须服装统一,须在赛前领队会上确认服装颜色。
五、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皮划艇协会最新审定的竞赛规则,参照执行最新国际规则。
(二) 12公里比赛采用一次决赛排名;其他项目比赛采用淘汰赛制,报名不足9条艇的项目采用一次性决赛。
(三)如天气原因影响比赛进行时,将以上一轮的成绩排定最终的名次。
(四)比赛中的抗议和申诉程序按竞赛规则执行,抗议和申诉费均为500元人民币。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单项录取前8名。前3名颁发奖牌,前8名颁发证书;
(二)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七、报名与报到
各单位于2018年1月3日前将报名表传真到中国皮划艇协会(010-67112793)。并将电子版发到中国皮划艇协会报名邮箱: chncsp@hotmail.com和比赛承办单位邮箱(68179720@qq.com)。
在赛前举行的第一次领队会议上对报名进行最后确认和抽签。报名必须采用中国皮划艇协会公布的报名表格,否则不予受理。
各单位于2018年1月10日到比赛地向大会报到。
八、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
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由中国皮划艇协会选派,名单另发。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补充。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与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仲裁委员和裁判员于2018年1月10日到大会报到。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和编排长于1月9日到大会报到。
九、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本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归中国皮划艇协会所有。
点击下载附件:2018年全国皮划艇静水冠军赛(冬季)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