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2017年5月31日-6月3日
地点:天津海河
二、比赛项目
5000米:男子单人皮艇、男子单人划艇
2000米:女子单人皮艇、女子单人划艇
1000米: 男子单人皮艇、男子双人皮艇、男子四人皮艇
女子单人皮艇、女子双人皮艇、女子四人皮艇
男子单人划艇、男子双人划艇、男子四人划艇
500米: 男子单人皮艇、男子双人皮艇、男子四人皮艇
男子单人划艇、男子双人划艇、男子四人划艇
女子单人皮艇、女子双人皮艇、女子四人皮艇
女子单人划艇、女子双人划艇
200米: 男子单人皮艇、男子双人皮艇、男子四人皮艇
女子单人皮艇、女子双人皮艇、女子单人划艇
女子双人划艇、男子单人划艇、男子双人划艇
男子四人划艇
三、参加单位
北京市、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海军、武汉体育学院和其它特邀单位。
四、参赛办法
(一)运动员报名必须持有有效的中国皮划艇协会颁发的运动员注册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作为特邀单位除外)。
(二)全运会项目及女子划艇项目,每单位每项目最多可以报两条艇参赛。其它项目,每单位每项目最多可以报一条艇参赛。
(三)女子运动员必须参加2000米项目的比赛,男子运动员必须参加5000米项目的比赛,否则将不允许参加其它项目的比赛。
(四)1994年1月1日以后(包括1994年1月1日)出生的运动员可报名参加U23组比赛。1999年1月1日以后(包括1999年1月1日)出生的运动员可以报名参加U18组比赛。
(五)各单位需对各自报名参赛的运动员的健康状况和水中自救能力负责。各队在报到时需向大会提交有运动员本人与主管教练签名的200米游泳自救能力保证书、全体运动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单复印件和医疗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
(六)比赛艇、桨和艇的加重物自备。
(七)各单位的比赛服装必须统一。各单位比赛服装的颜色和标志须在运动员年度注册时报中国皮划艇协会注册、批准。不得使用未经注册和批准的比赛服装参加比赛。
五、竞赛办法
(一) 比赛执行中国皮划艇协会最新审定的竞赛规则,参照执行最新国际规则。
(二) U18组比赛项目同U23组比赛项目。
(三)5000米比赛采用一次决赛排名;其他项目比赛采用淘汰赛制,报名不足9条艇的项目采用一次性决赛。
(四) 报名不足3条参赛艇的项目只计测试成绩。
(五)如遇恶劣天气影响比赛进行的,将以上一轮的成绩排定最终的名次。
(六)比赛中的抗议和申诉程序按竞赛规则执行,抗议和申诉费均为500元人民币。
六、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单项录取前8名。前3名颁发奖牌,前8名颁发证书;
(二)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定。
七、报名与报到
各单位于2017年4月30日前将报名表传真到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并将电子版发到中国皮划艇协会报名邮箱:chncsp@hotmail.com和承办单位邮箱。逾期的报名不予接受。在赛前举行的领队会议上根据规则进行最后报名确认和抽签。
报名必须采用中国皮划艇协会颁发的报名表格,否则不予受理。
各单位于2017年5月28日到比赛地向大会报到。
八、裁判员和仲裁委员
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由中国皮划艇协会选派,名单另发。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补充。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与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仲裁委员和裁判员于2017年5月28日到大会报到。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和编排长于5月27日到大会报到。
九、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本竞赛规程的解释权归中国皮划艇协会所有。
附件:2017年全国皮划艇青年锦标赛(U23)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