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时间:2016年9月24日至28日
地点:河南省宜阳县
二、竞赛项目
1、男子单人皮艇激流回旋赛;
2、男子单人划艇激流回旋赛;
3、男子双人划艇激流回旋赛;
4、女子单人皮艇激流回旋赛;
5、女子单人划艇激流回旋赛;
6、男子单人皮艇激流回旋团体赛;
7、男子单人划艇激流回旋团体赛;
8、男子双人划艇激流回旋团体赛;
9、女子单人皮艇激流回旋团体赛;
10、女子单人划艇激流回旋团体赛。
三、参加单位
天津市、辽宁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四川省、贵州省、山西省、甘肃省、海军等省市单位。
四、参加办法
(一)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持有中国皮划艇协会颁发的会员证,否则不得参加比赛。
(二)各单项每单位限报3条艇;团体赛每项目每单位限报1个队(共3条艇)参赛。
(三)运动员可兼项报名参赛。
(四)各队可按运动员总数4:1配备工作人员。
(五)各队必须在赛前领队会议上提交参赛运动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证明,否则不得参赛。
五、竞赛办法
(一)根据国际划联和中国皮划艇协会颁布的最新皮划艇激流回旋竞赛规则,并依据此竞赛规程和此次比赛的竞赛细则具体实施。
(二)预赛出发顺序根据2016年春季冠军赛排名的相反顺序决定,没有排名的由裁判组抽签决定具体顺序。
(三)各单项比赛分别进行预赛两轮、半决赛两轮、决赛两轮比赛。两轮成绩相加作为该轮次成绩。预赛、半决赛中每一轮都将进行艇数淘汰,淘汰比例将依据报名艇数确定。团体赛进行一轮比赛。
(四)关于比赛中的“问询”与“抗议”执行国际划联2015年规则第36条规定。抗议费1000元。关于“申诉”执行国际划联2015年规则第37条规定。申诉费1000元。
(五)凡违背体育精神道德行为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或比赛成绩。
六、参赛器材
参赛器材由各单位自备,但必须符合有关规则规定。
七、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各单位于2016年8月24日前将报名表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chncanoe822@hotmail.com,并将报名表原件寄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二)报到
比赛正式报到日为2016年9月21日(承办单位需提前两周向参赛各队开放赛场,各队提前报到的所有费用自理)。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项目录取前8名颁发证书,不足8条艇的项目,按实际艇数减1录取。
(二)各项目录取前3名颁发奖牌。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另发。
(四)代表国家参加奥运会比赛的运动员将并列本次比赛的第一名。
九、仲裁委员和裁判员
(一)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主要裁判由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选派,不足名额由承办单位选派(须为一级以上裁判员)。
(三)被选派的裁判员如不能参加比赛,须在赛前一个月通知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无故不参加者将取消其全年裁判资格。
(四)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主记分于2016年9月20日,其他裁判员和仲裁于9月21日向大会报到。
十、其他
(一)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二)本规程的解释权归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