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扩大我国优秀教练员、运动员的国际视野,学习国外先进训练理念和方法,快速提高优秀教练员的执教能力和精英青少年运动员的竞技能力,备战2016年世界青年锦标赛,并为备战2020年和2024年奥运会奠定坚实的后备人才基础。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11月16日至2016年1月31日组织静水皮划艇青年运动员大集训(以下简称大集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训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5年11月16日至2016年1月31日。
(二)地点:广东省四会市
二、集训人员名单
(一)领队、教练及工作人员名单(共计约30人)
领队:李欣(总局水上中心)
执行领队:徐菊生(武汉体院)
副领队:许高航(总局水上中心)、余银(武汉体院)等3人。
中方总教练:徐菊生(兼、武汉体院);
外方总教练:桑托(匈牙利)
技术顾问:马丁(澳大利亚)等
中方教练员:共15人
体能教练:余银(兼、武汉体院)、齐光涛(北京康比特)
翻译:纪颖清(女、北体大)、
科研医生:郭鹏程(武汉体院)、彭金洲(河南大学)、黎涌明(上海体院)、易英达(武汉体院)等8人。
(二)运动员名单(共计:98人)
1、U23年龄组(48人)
辽宁:刘福强、宋一明(女)
上海:王羽飞、谢利达、杨洋、孙婷(女)
浙江:邢松、殷欣怡(女)、陈佳丽(女)、梁丹丹(女)、李冬崟(女)、钱秋蓉(女)、黄垚楠(女)、许财红(女)、吴江、王丛康
安徽:姜之祥、李强
福建:刘洋
江西:彭艳君(女)、晁竟雄、陈柏、侯广旭、熊伟、刘北文
山东:卜廷凯、徐鹏、周志强、徐佳斌、王浩
河南:孙洪山、张旗
湖北:张纪元、田盛芳(女)、曾晓云(女)、于瑶娜(女)、孙悦雯(女)
广东:毕鹏飞、刘超、凌文伟、李政中
四川:李雪(女)
贵州:欧炎明
云南:刘浩、杨斌
陕西:崔昌飞
海军:包晓慧(女)、徐潮林
2、U18年龄组(50人)
河北:郑毅
山西:马亚男(女)、张雅珏(女)
辽宁:李运庆、刁献洋
上海:曲传胜、姚锦程、赵琳琳(女)
浙江:叶彬彬、郭金威(女)、章徐炜(女)、王吉(女)、王楠(女)、俞诗梦(女)、黄喧(女)
安徽:周宇
福建:李歧栩、林宇涵、谷俊豪、苟越、张爱民(女)、余雪琴(女)、陈汪婷(女)
江西:徐俊豪、张驰、朱绍强、朱少全、王维、黎松、杨佳丽(女)、林慧群(女)、徐璿(女)
山东:嵇克军、殷梦蝶(女)
湖北:杨銮(女)、黄亚飞(女)、高洋(女)
湖南:栗凯渤、张宽
广东:陈文华、张亚杰、邓东开、陈金富、敬立伟、
覃爱良(女)、王留杰(女)、沈双美(女)
四川:曹政松
云南:门欢(女)
陕西:叶洪涛
三、以上入选运动员不得无故不参加此次大集训,否则,将不得参加2016年全国U23及青年锦标赛和2016年世界青年锦标赛。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需运动员所属单位以正式文件形式向总局水上中心运动三部办理请假手续。
四、为鼓励相关单位教练员参加此次大集训,总局水上中心允许参加集训的教练员挑选部分本省市运动员作为带训运动员参加大集训。
五、请各单位于11月10日前,将参训运动员(包括带训运动员)、教练员及工作人员确认表(见附件1)传真至总局水上中心运动三部(传真:010-67112793)。
六、经费
(一)正式入选的运动员、教练员及工作人员在集训期间的所有食宿及训练费用由总局水上中心负责。
(二)所有参训人员的往返交通费用由所属单位负责。
(三)各单位须缴纳带训运动员食宿及相关训练费用,每人每天150元,不足部分由总局水上中心补贴。
七、训练器材及器材运输
(一)各有关单位须为本单位参训运动员提供运动员本项目的单人艇和个人训练装备。
(二)集训运动员的所有船艇和装备由各单位于11月16日前,自行负责运输至广东省四会市飞鹅岭誉城大道常春藤(国际)学校。联系人:冼志辉,手机号:13590550344。
八、人员报到与接站
(一)报到时间:请参训人员于11月16日20:00前到达广东省四会市飞鹅岭誉城大道常春藤(国际)学校报到。
(二)接站安排
广东省四会市飞鹅岭誉城大道常春藤(国际)学校将为集训人员提供在广州白云机场、广州高铁南站接站服务。请需要接站的各参训运动队于11月10日前,将行程信息表(附件二)报到四会市体育局(传真:0758-3331799)和总局水上中心三部(传真:010-67112793)。接站联系人:冼志辉,手机号:13590550344。
九、各单位须为参训运动员、教练员及工作人员办理医疗和意外伤亡保险,否则不得参加集训并后果自负。
十、请广东省体育局、广东省船艇训练中心、四会市人民政府帮助国家队做好集训的训练组织、食宿接待、训练场地器材、安全保障等准备和保障工作。
联系人:吴元龙 电话:010-67100331
体育总局水上中心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