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字〔2013〕61号
关于对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皮划艇预赛裁判员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省市:
第十二届全国运动会皮划艇(静水、激流)预赛阶段比赛将分别于2013年6月1日至5日在江西省南昌市以及2013年5月17日至19日在贵州下司举行。现根据各省市裁判推荐名单以及竞赛组织需要拟选调如下裁判员参与预赛的竞赛组织工作。现将具体名单公示,除本通知下发到相关单位公示外,此文件同时在中国皮划艇协会官方网站公示。如有反馈意见请于2013年3月15日前传真至我中心(传真010-67112793),反馈意见中对认为不适合担任相应工作的具体人员应写明客观理由。
皮划艇静水项目:
仲裁主任: 高付俊
仲裁委员:竺爱尔(上海)陆璐(北体大)
总裁判长:顾俊俭(浙江)
副总裁判长:周金根(江西)汪静(辽宁)周波(湖南)
裁判员:王志国、高新华(北京)杜晓辉(河北)金涛、赵韵(辽宁)周璐、颜学荣、何丹青、严进发(上海)徐育东(江苏)任国多、于国忠、徐峰月(浙江)马干、刘明明(安徽)范中华、许少滨(福建)贺新武、张鹤(山东)张振峰(河南)谢庆荣、毕克奇(湖北)蒋世平、文艳芳(湖南)邵亚萍、袁方(广东)魏平(四川)孟月婷(陕西)
皮划艇激流项目:
仲裁主任:许高航(水上中心)
仲裁委员:孟宪华(北京)、徐刚、郑黎明(北体大)、彭金洲(河南大学)
总裁判长:荣晓军(河南)
副总裁判长:邵力平(江苏)、高云清(福建)、黄厚贵(广东)
主记分:王易(贵州)
裁判员:廖海明、杨颖君、林海城(福建)、向武军、邵玉萍(湖北)、刘吉峰、王剑、赵丽萍、徐尊华(四川)、刘杰、张贤贵(湖南)、李豫、张天增(河南)、陆宇琳(上海)、徐育东(江苏)、张旭、王锐、周玲(辽宁)、史忠一、刘静、(山东)、邓见新、马校军、勾学仕(广东)、邢洁、梁冰(北体大)、黄俊琪、于欣、杨筱竹(贵州)
电子计时:高飞、曹颖乾(总局信息中心)
技术录像:张钦福、于斌、王东升(山东)、张鹏辉(四川)
水上中心
201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