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赛单位:
为加强运动员的基本功训练,保障全年训练任务和目标的完成。经研究,2011年全国皮划艇激流回旋冠军赛第二站竞赛内容和细则补充如下。
一、竞赛项目:
1、男子双人划艇激流回旋赛;
2、女子单人皮艇激流回旋赛;
3、男子单人皮艇激流回旋赛;
4、女子单人划艇激流回旋赛;
5、男子单人划艇激流回旋赛;
6、男子双人划艇基本功比赛;
7、女子单人皮艇基本功比赛;
8、男子单人皮艇基本功比赛;
9、女子单人划艇基本功比赛;
10、男子单人划艇基本功比赛。
二、参赛办法:
(一)运动员必须报名参加基本功项目比赛,否则不得参赛;
(二)激流回旋赛按正常两轮预赛、半决赛和决赛进行。每名运动员根据最后成绩获得激流回旋赛排名,并依此得到相应积分。
(三)基本功比赛内容为:
1、10公里长划(权重30%);
2、卧推相对力量(权重15%);
3、卧拉相对力量(权重15%);
4、平衡球上负重曲臂(权重20%);
5、静水五门竞速占(权重20%)。
以上五项内容根据运动员各项名次所获积分乘以该项所占权重后之和,为该运动员基本功比赛的最终成绩。
(四)基本功和激流回旋比赛成绩各占该运动员本次比赛总成绩的50%,两项积分之和为本次比赛的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排名获得本次比赛积分:第一名50分,第二名45分,第三名41分,第四名39分,第五名38分,第六名37分,……第三十八名5分,第三十九名4分,第四十名3分,后面的运动员都获得2分,没完成比赛(DNF)的运动员记1分,被取消比赛资格(DSQ-C)和没有出发(DNS)的运动员记0分。本次比赛积分占该运动员在本项目中年度总积分的20%。
三、录取名次与奖励
原五个单项激流回旋项目录取名次与奖励不变,增加五个单项基本功项目进行奖励。录取前三名颁发奖牌,录取前八名颁发证书。
四、其它事宜见2011年竞赛规程。
二O一O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