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省市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基地:
为备战2012年伦敦奥运会,力争实现我国皮划艇激流回旋项目奥运会比赛成绩的突破,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指示精神,本着保障重点项目、择优、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2010年度国际国内比赛的选拔,现就国家激流回旋皮划艇队(以下简称国家队)2010-2011年度冬训集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0年11月25日至2011年6月15日
地点:四川、广东、贵州等国家激流回旋竞训基地
二、集训人员名单
(一)教练员及工作人员名单:15人
领队:李欣(水上中心)
副领队:许高航(水上中心)、周国清(四川)、孟宪华(北京)、黄涌(福建)
教练组长:孙业龙(广东)
教练员:曹永良(四川)、张磊(广东)、张光(福建)、
徐立波(四川)、丁富学(运动员兼教练员)、
李晶晶(运动员兼教练员)
外教:丹尼尔(意大利)
医生:张光勇(广东)、黄俊琪(贵州)
科研:彭金洲(河南大学)、张钦福(山东)
(二)运动员名单:34人
根据参加2011年世界杯比赛、世界锦标赛(奥运会资格赛)参赛名额(每个国家每个项目限报3条艇)的要求,国家队根据2010年国际国内比赛的成绩,取四个奥运会项目(男子双划、女子单皮、男子单皮、男子单划)的前三名和女子单划项目的前2名,共18人进行2010-2011年度冬训的备战集训。另为保证奥运重点突破项目、培养青年队尖子选手和带动相关省市激流回旋项目的发展,另选15名运动员作为带训运动员随国家队训练。国家激流队集训运动员共计34人。具体名单如下:
正式运动员18人,分别为:
辽宁:滕志强
福建:黄存光、陈芳佳、李晶晶(女,兼教练员)
湖北:余洪敏、陈进
广东:胡明海、舒俊榕、冼锦彬、谭亚、邹映影(女)、滕千千(女)
四川:陈飞、山宝、冯黎明、李露(女)
贵州:岑南琴(女)、丁富学(兼教练员)
带训运动员16人,分别为:
山东:张超军、任晔(女)
福建:王晓东、许燕茹(女)
广东:滕富信、黎应锋、冼剑威、萧立新
湖北:张航
湖南:田莲佳(女)
辽宁:张仁和、陈诗(女)
四川:沙兵、舒建明
云南:甘伟
贵州:李悦(女)
三、集训经费
1、正式运动员相关训练费用由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负责;
2、带训运动员每天须缴纳伙食、住宿、训练场地、交通等费用150元/人/天;
3、教练员、工作人员的相关费用由总局水上中心负责;
四、报到:
(一)请以上正式运动员和教练员及工作人员于11月25日到北京市东城区玉蜓园酒店(玉蜓桥东北角国家体育总局训练局东外墙处)报到;
(二)请以上带训运动员于12月12日到四川米易国家激流回旋竞训基地报到;
(三)所有参训运动员、教练员的往返交通费用由所属省市自理;
(四)所有参训运动员的训练船艇和训练装备自行准备。
五、其他:
各单位须为参加集训的运动员、教练员及工作人员办理医疗和意外伤亡保险,否则后果自负。
请四川省体育局、米易县人民政府帮助国家队做好集训的训练场地,食、宿接待,训练器材等各项准备和保障工作。
联系人:李欣 许高航
电话: 010-67113739 010-67100331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