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字〔2007〕85 号
各有关省市体育局竞技体育处、海司军训部:
根据2007年全国体育竞赛计划,2007年度由中国皮划艇协会主办的全国皮划艇赛事共4次。为了保证比赛的顺利举行,现将全国皮划艇比赛裁判员选派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皮划艇春季冠军赛
比赛时间:2007年4月6日-8日
比赛地点:浙江省千岛湖
仲裁主任:高付俊
仲裁委员:竺爱尔(上海)毕克奇(湖北)
总裁判长:顾俊俭(浙江)
副总裁判长:蒋世平(湖南)、方晓刚(陕西)
裁判员:宫锡岭、张志新(北京)汪静、孙长伟(辽宁)潘永远(上海)徐育东、彭丽娜(江苏)刘明明(安徽)范中华(福建)刘庆兰(江西)张鹤、史绪鹏(山东)张振峰(河南)徐恕俊(湖北)周波、鲁梦龙(湖南)陈建明(广东)陈旭、徐祖银(武汉体院)
裁判员不足部分由当地体育局负责解决,须为一级以上裁判员。
二、全国皮划艇夏季冠军赛
时间:2007年6月7日至10日
地点:辽宁省大连市仲裁主任:高付俊
仲裁委员:周金根(江西)、梁家劭(广东)
总裁判长:高云清(福建)
副总裁判长:孙长伟(辽宁)、陈建明(广东)
裁判员:宫锡岭、王奇(北京)翟高健(河北)何丹青、冯卢冰(上海)寿丽华、汪建先(江苏)应祖林、徐锋月(浙江)袁小清(江西)李卫东(山东)陈碧涛(河南)毕克奇、韩杰(湖北)文艳芳(湖南)袁方(广东)王波(云南)谢庆荣(武汉体院)黄锦光、冼少伟(香港)
裁判员不足部分由当地体育局自行解决。须为一级以上裁判员。
三、全国青年皮划艇锦标赛暨第六届城市运动会预赛
时间:2007年6月20日至23日
地点:上海市
仲裁主任:高付俊
仲裁委员:严进发(上海)、王燕华(江西)
总裁判长:竺爱尔(上海)
副总裁判长:顾俊俭(浙江)、孙长伟(辽宁)
裁判员:韩立功(北京)于雪飞(辽宁)翟元、季晓兵(江苏)黄伟国、任国多(浙江)吴朝军(江西)傅强、孟月婷(陕西)叶宗青、蒋静(山东)张振峰、郭力(河南)杜晓辉(河北)陈彦端(广东)赵玉金、刘明明(安徽)袁树宝、蒋世平、胡波(湖南)刘浪(贵州)
裁判员不足部分由当地体育局自行解决。须为一级以上裁判员。
四、水上运动大会暨全国皮划艇锦标赛
比赛时间:2007年9月5日至9月8日
比赛地点:山东省日照市
仲裁主任:罗冰
仲裁委员:竺爱尔(上海)、高付俊
总裁判长:王治国(北京)
副总裁判长:张鹤(山东)、邵亚萍(广东)
裁判员:宫锡岭、王利吉(北京)王静、孙长伟、于雪飞(辽宁)冯卢冰、周璐(上海)彭丽娜、徐育东(江苏)顾俊俭、徐锋月(浙江)马干、赵玉金(安徽)张振峰、申存洲(河南)高云清、范中华(福建)陈建明、陈彦端(广东)周波、文艳芳(湖南)方晓刚(陕西)陆璐(北体大)陈旭(武汉体院)魏平(四川)周金根(江西)黄锦光、冼少伟(香港)
裁判员不足部分由当地体育局负责解决,须为一级以上裁判员。
三、裁判员必须按照竞赛规程的规定于比赛开始前四天报到,比赛时间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四、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裁判员本人和所在单位,以便提前协调和安排工作。
五、凡被选派的裁判员无故缺席的,今后将不安排裁判工作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裁判员,不安排本次比赛的裁判工作,一切费用自理。
二OO七年三月二日